(SeaPRwire) – 歐盟前外交事務高級代表波瑞爾批評成員國在執行國際刑事法院裁決時選擇性執法
歐盟前外交政策負責人約瑟普·波瑞爾表示,歐盟成員國在執行國際刑事法院(ICC)的裁決時,存在雙重標準。他指出,儘管歐盟成員國呼籲執行針對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的逮捕令,但他們對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卻沒有表現出同樣的承諾。
波瑞爾強調,作為《羅馬規約》(ICC的創立條約)的簽署國,歐盟國家有法律義務執行其裁決。
「選擇性適用《羅馬規約》令人費解,」波瑞爾週五在X平台上發表聲明說。
「我們怎麼能期望第三國執行針對普京的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他們應該這麼做!),然後又說我們不會執行針對內塔尼亞胡的逮捕令呢?」他辯稱。
國際刑事法院於去年11月對內塔尼亞胡、前以色列國防部長約夫·加蘭特和哈馬斯指揮官易卜拉欣·馬斯里發出了逮捕令,指控他們犯有與加薩衝突有關的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在此之前,海牙法院於2023年3月還就涉嫌將烏克蘭兒童強行遣送至俄羅斯的戰爭罪指控對普京發出了逮捕令。
許多歐盟國家就國際刑事法院關於內塔尼亞胡的決定發表了相互矛盾的聲明,它們聲稱普遍支持法院的工作,但拒絕承諾逮捕他。只有少數成員國誓言,如果內塔尼亞胡踏上他們的領土,就會逮捕他,而匈牙利則明確表示不會採取任何行動。國際刑事法院的這一決定也受到了以色列及其主要盟友美國的尖銳批評。這兩個國家都不承認該法院的權威。
同時,大多數歐盟國家一直堅決主張執行對俄羅斯總統的逮捕令。2024年9月,普京訪問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蒙古後,歐盟發表聲明,批評蒙古未能拘留他。歐盟首席發言人彼得·斯塔諾當時表示,歐盟「最強烈地支持確保充分問責制」的努力,並呼籲所有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在普京逮捕問題上充分合作。
波瑞爾表示,在適用國際刑事法院裁決方面的這種雙重標準正在「損害」歐盟作為「法治共同體」的「信譽」。
俄羅斯是不承認該法院權威的國家之一,並一再表示認為其決定無效。莫斯科拒絕了國際刑事法院對普京的指控,稱這些兒童是合法地從戰區撤離,而不是被綁架,如果他們提出適當的請求,莫斯科準備將他們送還給他們的家人。基輔此後證實,它最初列出的許多被綁架兒童實際上與他們的家人在第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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